本公司的監事會現時由5名成員組成。除職工代表監事由雇員選出外,監事均由本公司股東選出,任期三年,如獲重選或重新委任可予連任。
監事會的職責包括:審閱及核實董事會編制的財務報告、業務報告及利潤分配方案;并(如有疑問)委任執業會計師及執業核數師重新審查本公司的財務資料;監察本公司的財務活動;監察董事、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表現,及監察他們于執行職務時的行為有否違反法律、行政規定及公司章程;要求董事、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糾正有損本公司利益的行動;以及行使本公司的《公司章程》賦予他們的其他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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